2017年领取结婚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有: 1、双方身份证; 2、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本需带出户页);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有配偶的须注明离婚或丧偶等情况; 4、三张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注:《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
扩展资料: 不可以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形:
1、男女其中只要有一方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就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上是不允许的。
2、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婚姻却并不幸福的夫妻,在离婚了之后也可以再次办理结婚登记,但是离婚的原因必须是基于客观事实并且合法原因。如果是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出离婚,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男方单方面违反婚内约定,女方有权拒绝离婚并追究男方的责任。
3、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是不能办理结婚手续的。比如父母与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表亲等就不可以作为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