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节几天加班?
春节(腊月廿七至正月初六)放假调休,共7天。 春节假期从除夕开始到正月初六共有七天假期。其中,春节初一、初二两天属于法定节假日,春节初三到初六四天属于调休,在国庆期间补的假。 而在这7天里,只有初五情人节这天,所有用人单位都需正常支付员工工资。其他6天,只要是周末或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都需要给员工三倍的工资报酬。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一月份有元旦(1月1日)、腊八节(1月13日)、冬至(12月22日)等假期;二月份有大年初一(2月8日)、元宵节(2月14日)等假期;三月份有清明节(4月5日)、农历二月十五(3月11日)等假期。除了春节和正月初五外,其它日子都是法定节假日或者周末。如果春节需要上班,这些日期也需要补年假或者补偿加班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劳动定额标准,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 用人单位不得因加班加点而降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不论是否过年过节,只要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就应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