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小学需要什么条件?

侯凌靖侯凌靖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对举办者的条件要求(1)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强的事业心、适当的职业修养和熟悉教育行政法律、法规;(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水平;(4)校长最好是具有五年以上中小学教育工作经历,有一定的教学行政管理经验,具有中等专业学校以上学历,或在教育行政相关工作岗位上担任过一定领导职务者,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降低学历要求;(5)有坚持素质教育的原则目标和科学合理的办学规划;(6)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严格的安全防范制度。2、对办学场所、设施、设备的要求(1)有必要的校舍和场地;(2)在拟建校舍所在地没有不符合办学规范的校办企业;(3)学校周边100米以内环境原则上不宜进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4)学校、幼儿园的安全防护、消防、交通等基础设施齐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3、申报注意事项(1)举办学校(幼儿园),必须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包括领导班子、专兼职教师队伍、办学经费以及安全卫生等必要的设施、设备。不具备上述条件,特别是存在明显不利因素,不宜盲目申办义务教育学校。(2)对于部分意愿强烈而确有能力举办优质民办学校的家长,可先与所在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接洽,先获得同意意向后,再依规定要求妥善办好有关申办公办学校的具体事宜,以利顺利解决。(3)已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的学校,且无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允许应予办制的情形。(4)公民个人及组织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5)学校(幼儿园)名称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内容和词语。(6)学校(幼儿园)名称应当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无同部位、同等级别的重名学校(幼儿园)。4、审批程序和时限市、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本实施细则是予以认真贯彻执行,且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及时、准确地做好各项报批工作。市、县(区)级初步审核同意后,报省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省、市、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从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定。20日内,将正式批准文件送达申请学校(幼儿园),并送省级教育行政、规划和国土资源、建设、规划、消防、环保、园林、物价、劳动保障、民政、人事、机构编制及其他对应部门。3、市、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对行政区域内现有办得比较好的公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验资、审核确认,并在2020年秋季,办理完相关开办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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