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陪产假多少天?
天津地区,按照2015年《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女方生育假为98天,男方护理假为7天; 2016年1月13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通过,对条例进行了修订,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生育假;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同时规定,男性公民享有配偶生育期间的相关待遇,包括在生育假和休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根据新修订的内容,男方护理假由原来的7天延长至15天。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新修订的《条例》中并未出现“丈夫”或“老公”字样,而是使用了“配偶”称谓。无论是法律角度还是传统家庭结构,配偶都指男女双方,无论是男方可享15天护理假还是女性可休98天生育假,涉及权益主体都为“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