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规2017年12号文件是真的吗?
人社部文件(人社部发〔2017〕68号)规定,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省统筹,实现省级管理。 在全国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管理之前,各地养老保险基金出现缺口要由省里分担。 从2018年起,各省(区、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原则上每年提高幅度不超过10%;从2019年起,原则上每年提高幅度不超过5%。 这个文件的真实性毋庸置疑,是人社部正式的文件。 但是,这是一个规划性的文件,不是具体的实施政策。也就是说,未来的养老待遇调整可能按照这个来,也可能另外出方案。
这个文件说的省里承担养老金的亏空,不是说现在的养老金缺口省里补,而是说以后继续上涨的养老金省里补。 至于如何补法呢?具体方案还没有出来,不过可以参考2016年的调整方案——先按一定比例增发,再按当地养老金平均水平乘以一定比例增发。当然,具体地方还有具体地方的方案,可以结合当地往年调整情况做参考。 比如,根据山东省2016年上调养老金的方案,对于符合规定的退休职工,普遍调整增加养老金。
具体办法分为普调和倾斜调整两部分。 普惠调整部分,今年全部按10%的比例调增。在缴费年限方面,每年加发2元月养老金;在养老金水平方面,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加发3.6%的养老金。 倾斜调整部分,对高龄退休人员适当予以倾斜。
2015年12月底前年满70周岁以下的高龄退休人员,其养老金再加发20元;2015年年底已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其养老金再加发40元。 另外,2016年是建立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第一年,山东省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以此作为基础,通过一定的算法,确定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调整幅度。 比如说,去年江苏就明确,从2016年起,对当年达到7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在其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一次性加发100元的高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