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州养老金什么时候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征收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49号,以下简称“文件要求”)。文件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上一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指数的4%确定。 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称,2017年全市企退职工基本生活费调整范围为2016年底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退休(职)人员。
此次调待采用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与企业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年龄以及2016年的基本养老金水平高低挂钩;适当倾斜与高龄退休人员有关,对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增发50元;对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增发100元。同时,文件明确规定,企业参保人员本人2016年度个人帐户资金余额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5%的部分,要从2016年12月份起一次性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