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几所大学哪有小姐?
嫖娼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败坏社会风气的一种社会丑恶现象。它不仅腐蚀人们的思想,摧残人的身心健康,而且是许多严重刑事犯罪的诱因,极易诱发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和 AIDS以及各种性病的传播,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广大人民的健康。
我国法律对卖淫嫖娼的打击历来是严厉的,早在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中,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和卖淫、嫖娼行为及卖淫嫖娼的有关犯罪作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在1997年修订的刑法中也对与卖淫、嫖娼犯罪有关的情形作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把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严重性病,仍然进行卖淫、嫖娼以及引诱未成年人卖淫等行为规定为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又明确了对一般嫖娼、卖淫行为的治安处罚为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