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有医保吗?
大学生医保,是为保障大学生在患大病时能得到费用报销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高校学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个人缴费、财政补助、高校组织、医保经办机构管理”的制度。高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全市统一的筹资标准:学生个人每年缴纳60元,财政补助160元。大学生的参保年度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大学生的医保待遇主要包括:门诊医疗待遇、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医疗待遇、意外伤害医疗待遇。学生患病时所发生的医药费按照国家和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及相关支付标准的规定执行,目录以外的部分由个人自费,目录以内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享受门诊医疗待遇:学生在高校医务室、协议医院门诊就医,个人支付50%,其余50%部分由高校学生门诊医疗包干经费支付。在非协议医院门诊就医的医药费,由学生个人支付。
2、享受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医疗待遇:学生在本市协议医院及异地定点医院起付标准以上的住院、门诊特殊病种医药费,按医院级别不同支付不同比例。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及其他相关待遇标准比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标准执行。具体支付比例为:在一级及以下协议医院为80%,二级医院为75%,三级医院为60%;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为60%。
3、享受意外伤害医疗待遇:参保学生因意外事故在协议医院或异地医保定点医院急诊就医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纳入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规定范围,按有关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