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又叫什么?
书院
书院在古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教育组织形式。书院始于唐帝时期,发展于宋代,盛行于明清,废止于清末,存在时间长达1000余年。书院由富有的文人或学者筹资创建,或置办于名山胜地,或设于山林僻壤,一般都具有清幽的环境和浓厚的书卷气息。书院既是私人讲学论道的场所,又是文人学土的修学、藏书及研读典籍的学术研究机构。
从教育史上看,书院具有教育教学与学术研究相统一的功能。书院通常既有作为学海的讲堂,又有供学生、教师居住的“学舍”,还有“书楼”之类用以藏书、讲义及文稿之用,以及祭祀、饮食、游泳等设备,形成一个独立的院落。有些具有重要影响的大书院,俨然为一个“小学校”和“小学术中心”。
书院的管理实行山长、洞长等负责人负责制,内部管理规章一般称为“公约”或者“规矩”。书院的教育教学活动十分灵活,有自由讲习、会讲、讲论、读、习、辩等多样式、多水平的方式,既注重知识传习,又重视实践研习和辩难探求。
书院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教学和研究相结合、教育和学术统一的优良传统和自由讲学、注重实践、学风严谨的办学风格。书院还实行“六斋”、“分斋教学”制度,注重根据学生的不同专长、特点进行教育,体现出培养通才、博学的办学宗旨和因人设教、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
书院在世界教育史上也是独具一格。它完全是由私人主持的独立的教育学术机构,具有学海、藏书、讲学、研究和祭祀等多方面的职能,是集教育、学术和科研三位一体的机构,融宗教色彩和学术自由、教学自由于-体,成为“学校之母”。它不仅对我国封建社会的教育和学术研究产生重要影响,也对西方大学的创立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