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可以转专业吗?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之规定,学生转专业工作必须在本校内进行。
一、学生转入新专业学习应按转入专业当年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二、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指定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
(三)学生对于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志向,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文理科类、艺术、体育等科类跨类别的;
(三)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不正常的;
(四)受留校察看、记过及留级处分的。
四、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每年5月份,由教务处布置下学年转专业工作计划,各学院根据教学资源确定本学院可接受转专业学生名额,并报送教务处。
(二)每年6月份,教务处将各学院确定的转专业学生计划和名额在校园网上公布,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转专业申请,由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初审。
(三)初审后,由转入学院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统一组织考核(考核方式和时间由转入学院决定)。
(四)转入学院确定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并报送教务处复审。
(五)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六)教务处将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逾期不办理转专业手续者,视同放弃转专业处理,继续在原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