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怎么请假?
学生在校期间遇到必须处理的私事时,应当履行请假手续,假期一般不超过1周。请假2天以上,由班主任提出意见,经所在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同意。假期一般不超过1周。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经系、学院批准后有效。请假3天以内(含3天)者,由学生所在系批准;请假4天至7天(含7天)者,由各系报学生处批准,学生处将请假学生名单通报教务处、保卫处备案。
学生请假期满,应当到原批准机关办理销假手续。需要续假时,应当于假期期满前履行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时间一般不超过1周。
因公不能按时到校或因重大事情不能按时返校,有关领导必须亲笔签名或以电传、传真等形式通知系学生工作秘书、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并在假期期满后3日内凭证明补办请假手续。事后补假或不假不到者,以旷课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