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重修有平时分吗?
重修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成绩一律按60分记载,毕业前达到重修课程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要求,该门课程考核成绩按卷面成绩记载。每学期开学时,教务处将学生需重修的课程在教务系统中给学生选好课,学生直接参加课程考核。确需听课的学生,开学一周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开课学院及教务处批准后,由相关院系安排旁听。
学生在校期间重修门数不设上限,但每学期重修门数一般不得超过四门,毕业学期不得重修。学生应当缴纳重修课程的学习费用,缴费后方可办理重修手续。
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无效。学生不得参加正常补考,应当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经教育表现较好,在毕业前可申请经学校批准后给予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