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有专科吗?
长江大学教务处是学校教学行政的核心职能部门,在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学校有关教学管理文件,全面负责教学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协助主管院长组织拟定学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定学校专业、课程、教材、实践教学基地等教学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2、研究教学管理体制改革、学校专业结构、课程与教材建设规划、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和实验室建设规划、教师队伍知识结构和培养培训计划。
3、组织各教学单位进行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
4、研究提出各层次、各类型学生的教学计划及管理运行计划,并组织运行和管理。
5、负责各种教学管理文件的制定并组织贯彻落实,建立教学档案。
6、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和教学质量评估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
7、负责组织教学改革立项,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与教学成果的评选、申报和总结
8、负责教师与学生选课的组织管理,安排、落实全校的排课工作。
9、负责教学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教学督导与评估活动。
10、组织、协调学校各种考试(包括国家四、六级,计算机等级和各类专业的学位、等级考试)工作,并根据课程考核办法负责考务管理和学生学籍及成绩管理。
11、做好教学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处理和工作研究,教学信息的反馈工作,为教学决策、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提供依据。做好教务管理的信息工作。
12、开展教学业务管理课题研究和理论研究,学习、交流有关教务管理工作的经验。
13、组织做好应(往)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的审验、申报、制作和发放工作。
14、负责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15、做好上级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单位要求的工作和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