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让剪头发怎么办?
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三部门近日印发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校外供餐单位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整洁,使用专用工具操作,禁止进入学校食堂。”“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还明确了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应当对每餐次所供应的食品留样。”“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由学校校长(园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营养健康管理人员、教师、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这些新规定将于4月1日起施行。
其实,《规定》中还有一款新规定值得关注——“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谱、食品供货来源、餐费收取情况等信息。”这一方面体现了以人为本,另一方面是与时俱进。在自媒体高度发达的今天,信息公开透明既是大方向,也是“好钢不砸在刀刃上,也会被有心人用在在刀刃上”。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可以防止管理上有漏洞,防止一些心术不正的人搞“小动作”,在幼儿园、中小学食堂中,有的孩子发了腮腺炎、水痘等传染病,为防止传染给健康孩子,应医生建议给患儿吃忌口的蔬菜,这本是合情合理、情真意切的,可在没有信息公开透明的地方,就有可能被家长误解,有的患儿家人“吃小灶”的谣言就开始不胫而走。所以,这一条款的制定是十分可行的。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制度上,要加大幼儿园、中小学食堂信息公开透明;生活上,作为“家的缩影”的幼儿园、中小学的老师,要对幼儿、学生真爱心、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