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属于学校什么部门?
对于领取事业编制的公办教师来说,他的人事关系是在编制所在区县的教育局下属的单位--区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该中心全权负责本区县教师的调配和人事档案管理、工资、职称、住房、退休等事项,一般来说,一位公办教师入职时便被分到一个所属学区小组,他的工作调动等具体管理事项便由各学区小组负责。而区县教育局下属的区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或教师交流服务中心则负责本区县内教师流动相关事务。
因此,对于事业编制的公办教师来说,他的人事关系、编制直接隶属于教育行政部门,属于事业单位的教育类人才。(某些教师因为工作需要被学校安排到校外从事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相关工作,其人事关系和工资待遇不变,但这种情形一般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