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怎么申请幼儿园?
具体流程是: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拟设立幼儿园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二)材料审核及实地核查。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出具材料接收凭证,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和期限,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审查申请材料时应当进行实地核查。
(三)审批发证。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批准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送达设立幼儿园的批准书,告知申请人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他手续。
不符合条件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作出不予批准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