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孩子怎么上户口?
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落户手续,携带相关材料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常住地派出所申报; 《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接生单位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婴儿父亲或母亲亲笔书写的书面申请。 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经分(县)局审核同意后报州公安局审批。
注:若为第二胎或以上的,还须提交第一胎生育证件原件、复印件和第一胎子女户口簿复印件。 关于父母一方是现役军人(含武警)的,其子女如何办理随军落户手续的问题,需要参照父母的籍贯确定孩子的户籍所在地。 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军人的籍贯,按照军人入伍时所在部队驻地的人民政府所属的行政区划填写,不包括部队驻地县、县级市、市辖区、乡、镇。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应该根据母亲的籍贯所在地,通过母亲的常住地派出所申报落户。 具体所需的材料如下:
1、《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若属未婚先育需提交计生部门颁发的《计划生育服务证》;
5、若属再婚夫妻需提交《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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