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2017年调薪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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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3年毕业于江苏某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毕业后进入一家外企做设备管理(电工)工作至今。 2014-2015两年间,工资和奖金累计涨了五次,平均下来一年涨两次;今年三月又涨了第一次,每次涨幅约为400元/月左右。

2016年起,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开始大幅裁员,我被裁掉了,随后找到了新的工作。新公司在苏南地区(苏州),给我提供的薪资方案是底薪加绩效工资,其中底薪5000元/月,绩效工资800元/月,其他各种补贴、津贴等约400元/月。

比较起来,我的新工作和原来相比:

1. 工资总额没有变,但是结构发生了变化,原来工资中固定发放的部分现在变成了绩效考核,能否发得到还要打一个问号;

2. 增加了五险一金,其中公司的缴纳比例按最高的标准交的(我本人也认为应该多交,毕竟在外企干了这么多年),个人需缴纳部分的工资金额比原单位要高出一大截;

3. 取消了年终奖,替换的是年底的“十一金”(不知道是否真的有这笔钱,只是听说);

4. 增加了每月700元的车补,当然前提是能拿到这个绩效工资。 如果按照目前的工资水平来计算,扣除五险一金后实际到手的收入较之原来单位少了大约一千多元。(注意,这里我没有把原单位的各种隐形收入计算在内!!!)

通过对比发现,新单位给予我的待遇比原来降低了,而且这种降低是在双方签订了一式四份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发生的,如果算上原来积累的年终奖以及其他一些隐藏的收入,则降得更厉害。 我不是资深的劳动法专家因此无法给出全面具体的分析,但是基于我自身的经历我认为在劳动合同法新规定下,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商时除了必须书面明确约定劳动报酬外还应当就其支付报酬的方法和数额的合理性进行解释说明。否则,有可能造成因约定不明而导致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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