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税法有哪些改变?
作为会计小白来说,学习起来有些费劲。所以整理了比较简单好理解的知识点给大家~ 1.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 2018年3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下称“《公告》”)规定,对纳税人在综合所得收入年度首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的标准,计算扣除基本减除费用;对在预扣预缴环节已扣除的基本减除费用,在汇算清缴时可以一次性予以全额扣除。
举例说明:比如小王的月薪是1万元,按规定每月要缴纳3000元的个税。但新政策实施后,由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而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不断提高,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也随之提高,导致年终奖分拆后的单次额度不断被削减,很多情况都会落入免征范围。这样算下来,如果小王年终奖加工资共计14万元的话,只需缴纳6780元的税款,相当于减免了12220元的税款!
2.员工福利费支出税前扣除标准下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3.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税前扣除力度加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13号)的规定: 一、企业年金是指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保费,建立的企业补充养老金基金。 二、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上限,为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的300%;下限,为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的60%。
三、企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不得低于5%,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职业年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用于职业年金基金的养老、疾病、死亡等社会保险费,以及退休人员个人缴纳的费用。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
四、职业年金基金由三部分组成: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职业年金,单位投资运营形成的职业年金财产,按照国家规定的收益率计算的利息收益。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年金费和职工自己的个人账户的钱都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