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借读证明怎么办理?
现在有很多孩子在上学之前,因为种种因素而不能在所属的地区上学,但是又不想错失孩子的升学年龄,所以会选择去别的学校就读,这就需要去申请借读,但是有的地区是要求一定要办理的,所以今天就给大家来说说小学借读证明怎么办理。
去其他地方上小学,需要办理借读证明,一般由就读学校(原学校)开具,需要监护人(父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户口簿(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到就读学校负责学籍接待的老师处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提出申请。凭实际住址所在的户口本、合法固定住所的有效证件、居住证向申请借读学校所在的区教育局提交借读申请,并填写好《广州市中小学学生转学申请表》。
注意:借读学校无空余学位或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区教育局校借读申请不予审批。借读事项不属于区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工作范围的,区教育局将不予受理。区教育局在受理学生借读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以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将学生安排到相应学校借读。
第二步:核发借读证。区教育局审批通过后出具《广州市借读通知书》发给申请学生本人(家长到区教育局领取《广州市借读通知书》后,应尽快送交给申请就读的学校)。学校验证《广州市借读通知书》正副本后,为其办理入学(入籍)手续。
注意:对不予批准借读的学生,原就读学校须将档案材料返回学生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学生凭《广州市借读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入学。
以上就是办理小学借读证明的流程,以及其他的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如果实在不知道怎么申请的,可以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