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州社保交多少?
一、养老保险 2016年7月起,福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458元/月(低于基数下限的按新基数下限执行);缴费基数上限不变,仍为17685元/月。 2016年1-6月已补缴7月份以前欠费的单位,其个人月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时,补缴金额按规定标准分段计算补收。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数额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每年一次性缴纳。
二、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医保 2016年起,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率3.6%,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月缴费率9‰。 城乡居民医保 2016年,每人每份200元(其中个人缴费部分为每人每份50元)。
三、失业保险 用人单位及员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费率均为2%。
四、工伤保险 根据工伤发生时间、性质、原因等情况,确定不同的工伤待遇补偿办法。
五、生育保险 企业按月缴存0.5%的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承担费用。
六、补充医疗保险 金益保险:企业投保,保费40万元以下部分,企业按实际费用的12%缴纳;超过40万元的,企业按5%的比例缴纳。金福保险:个人缴纳,保费为工资总额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