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低保几号发放?

植雅馨植雅馨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请问是每个月的什么时候发,我是山东临沂的,有人说月初,有人说是月末 ……快被搞糊涂了!真的不知道啊!!

补充一下,我说的是城市低保,不是农村低保。。。。。谢谢

提问:为什么那么多被高利贷逼上绝路的人没有去诉诸法律?

回答:首先,我要声明一点,我并不是法律人士,我的答案不一定准确,但希望给您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 高利贷的问题是一个很复杂的社会问题,很多人受到高利贷的困扰。这些贷款往往发生在熟人之间或亲友之间,最初可能只是小额借款,但是利率极高,逾期未还便会滚成大额本息,并且高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如此滚雪球一般,欠款者无力偿付时便陷入困境。 我身边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我的一位朋友向他人借款1万元,当时约定年利率30%,逾期罚息20%,然而到期后朋友却无力还款。债主遂将朋友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朋友偿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罚息,但是直至今天,该笔款项仍然未能执行到位(申请执行已过诉讼时效)。

在我看来,债务人(欠钱者)在面临巨额债务危机之时,一方面会积极寻找办法筹款还贷以免增加利息支出,另一方面会寻求各种途径减轻自身负担甚至摆脱债务危机。在寻求救济途径时,债务人往往会考虑成本与效果的权衡,而法律诉讼正是如此——如果通过诉讼方式能够实现债权,自然是最好的;但如果诉讼成本过高导致最后胜诉却无法执行到位,则不如采取其他的方式,比如协商、延期、抵押等等。 对于债权人而言,他所考虑的则更多地是诉讼的风险。如果借贷关系明确且证据充分,那么诉讼风险自然是存在的,但是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降低;但是如果借贷关系并不清晰或者证据存在瑕疵,那么提起诉讼就有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甚至因此损害自己的利益。对于债权人来讲,选择是否起诉就要慎重考虑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及由此带来的后果。 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会选择先协商后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但是如果遇到对方借钱不还的情况,有些人会选择上门“讨债”,这种讨债方式虽然有效,但却可能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因为这种行为属于胁迫,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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