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7年失业金多少?
2017年湖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湖南省贯彻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具体分为三类地区,分别为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和三类区域,其相应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985元/月、936元/月和887元/月,分别占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85%、80%和75%。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为职工办理失业登记,并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二是按规定履行了求职登记或公示备案手续,并且进行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并提供就业中介服务或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
三是按照规定进行体格检查的。 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况如下: 用人单位未参加失业保险致使职工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由该单位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