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职能是什么?
幼儿园是我国对3周岁~6周岁学龄前儿童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素质打好基础,同时为家长安心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便利条件。
国家推行全社会幼儿教育,把幼儿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级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以地方管理为主的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展幼儿园事业,坚持公办幼儿园的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努力普及学前两年、三年教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幼儿教育实行督导。
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求,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