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录取是怎么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具体录取工作。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投档时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以平行志愿批次的艺术类综合分、体育类综合分和普通类分段线为标准,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逐个检索投档,计算机检索完所有考生的志愿后才进行投档。平行志愿投档后不再进行补充平行志愿投档,未录取考生的该批次该段(类)录取结束后再行按规定统一重新填报。
普通类提前录取,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投档,根据志愿顺序和录取 scores 从高到低,按院校确定的投档比例(或按1:1)分类分段依次投档。